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桂殿路266号世茂大观南苑B#楼一单元3604室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拍卖的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6)苏0302执恢204号案件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桂殿路266号世茂大观南苑B#楼一单元3604室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
(一)基础信息
1. 标的名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桂殿路266号世茂大观南苑B#楼一单元3604室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
2.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
3. 执行案号:(2026)苏0302执恢204号
(二)权属信息
1. 是否已办理权属登记:是
2. 不动产权属证号:赣(2017)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133858号
3. 所有人:南昌**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网备案在杜**、赖**名下
4. 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5. 土地宗地号:/
6. 土地使用期限:/
7. 土地性质:出让
(三)权利限制及负担情况
1. 租赁情况:无
2. 查封:有
3. 抵押及其他担保物权情况:无
4. 居住权、地役权及其他用益物权情况:无
(四)标的现状
1. 规划用途:住宅
2. 实际用途:住宅
3. 查封前后房产结构变化情况:不详,以实际看样为准
4. 位置结构信息:(登记位置与实际位置是否一致:是)(建筑结构内外有无改变:不详)
5. 占有使用情况:目前无人占有使用,处于空置状态
6. 腾空相关情况:拍卖成交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将依法腾退并按现状交付买受人
(五)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 执行裁定书
2. 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标的介绍
1. 标的建筑面积:116.19m²,权证号:赣(2017)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133858号
2. 本次拍卖参考价以网络询价确定
3. 现场调查时房产为精装修状态
4. 本次拍卖起拍价及成交价包含房屋及其固定装修,室内电视机、冰箱及装修工具等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室内指定的家具家电拍卖详见物品清单)
(七)税费负担信息
1. 税费承担规则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 待缴费用明细
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另行解决。
特别提示:
1. 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可能过高,请意向购买人于参拍前自行咨询税务等相关部门,如因买受人无力承担税费而导致拍卖无效,买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次拍卖价格为不动产本身价格,不包含室内的动产(如可移动家具、家电、私人物品等)。若需处置室内动产,需另行协商或者按公告说明执行。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执行依据、定价依据文件已作为附件在拍卖页面公示,竞买人可自行查阅。
重要提醒: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承诺负责腾房并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如买受人需要贷款,请联系银行或公积金贷款中心正规渠道申请。对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自行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联系金融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自行、全面向贷款机构核实并确认自身的贷款资格、可贷额度、利率、审批及放款时限等全部条件;贷款能否获批、具体额度、利率、放款时间等均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核为准,本院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若因贷款未获批、额度不足或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尾款未按时足额支付,将构成悔拍,竞买人须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补交差价等全部法律后果。
二、竞价时间:
本次拍卖系第二次拍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重新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本院将及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应当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三、拍卖方式:
1、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拍卖参考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次拍卖参考价以网络询价方式确定,起拍价、竞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等事项已经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评议确定。
参考价:1483520元 起拍价:830772元
保证金:160000元 加价幅度:8000元
五、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竞买人可联系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咨询限购政策。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中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的在编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近亲属指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二)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发现竞买人属于上述禁止竞买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拍卖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本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是否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六、委托/联合竞买参与竞买事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如多人联合竞买,请于开拍前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本院。
网拍系统添加委托信息、联合竞买信息必须在拍卖结束前12小时完成,委托信息、联合竞买信息审核及添加亦需要时间,因此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至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本院将认定竞买行为为淘宝系统登记的竞买人之行为。
七、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通知情况及优先权人参与事宜:
本院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执行异议
网拍系统撤回拍卖必须在拍卖开始前10分钟以前完成,执行异议形式审查亦需要时间,因此建议对拍卖标的有异议者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
九、拍卖财产瑕疵:
本院已按相关规定对拍卖财产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进行了公示和特别提示。在此基础上,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网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况,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次拍卖房产是否具备办证条件、何时可办理,请意向竞买人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如因拍卖成交时不能即时办理过户,买受人应提交延期办理过户的书面申请。
如拍卖成交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即时办理过户,买受人应提交延期办理过户的书面申请。对经本院准许后延期办理过户的,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卖方应缴税费,仍适用本公告第十五条规定的税费承担规则。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的时间、费用增加等问题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对买受后产权状态的认可。
十、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江苏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江苏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江苏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接受咨询,详情请联系:18811976179。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有意看样者请于开拍前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
十一、户口及学区
本院不负责处理户口问题,请竞买人于参拍前自行至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咨询是否存在户口及可能存在的户口迁出问题(如已知有户口登记情况的,应在此载明)。本院不承诺学区房资格问题,请竞买人于参拍前自行咨询房产所在地教育部门及相关学校。
十二、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竞买人应通过本拍品淘宝拍卖界面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淘宝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竞买后,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缴纳方式如下:
1、通过银行卡汇款至本院账户:通过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开明支行,账号60080188000047196004632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买受人姓名及拍品名称。
2、通过淘宝网订单支付:成交后淘宝网订单页面会有一个待付款订单,有效期为15天,用户最长应在竞拍成功后15日内完成操作(且应符合拍卖公告约定的尾款支付期限),超过15天的该笔订单将关闭导致无法支付。
十三、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标的物的交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付清尾款当日联系拍辅机构江苏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参拍前已在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余款全额缴纳后,本院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并送达买受人。不动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对于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房产,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若房产所在地无限购政策则无须提交),本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经审核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在十五日内依法自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接到本院交接房产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房产交接。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房产交接,买受人应提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延期提取的书面申请。逾期不进行房产交接也不提交延期申请的,自本院确定的交付之日起,交付视为完成,标的物毁损、灭失等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与本院无关。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将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移交。
拍卖成交后,本院将依法解除对拍卖标的物的查封。拍卖标的物上设有抵押、质押的,本院出具的裁定中将明确解除抵押、质押登记的内容。
十五、标的物过户所涉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由买方承担的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费由买方自行缴纳,由卖方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垫付,凭完税凭证于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本院不再进行代垫费用结算。如因不可抗因素需延长上述办理期限的,应至少于到期前3日向本院提交书面说明。
待缴费用明细: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另行解决。
其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特别提示: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等房地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可能过高,请意向购买人于参拍前自行咨询税务等相关部门,如因买受人无力承担税费而导致拍卖无效,买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六、悔拍后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同时,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恶意悔拍后又无法补足差价的,将按照扰乱司法网拍秩序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及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串通投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本次拍卖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本院已授权委托江苏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咨询、看样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本次拍卖的辅助机构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本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人:江苏耀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11976179
本院监督举报电话:0516-80282885(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8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至2026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马家社区金坤尚城地下车库-1层DB258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西山区不动产权第0675639号,建筑面积:29.94平方米】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是否存在租赁需意向竞买人自行落实,且租赁关系需通过执行异议或诉讼程序确认,未获得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前,存在不能腾房的法律风险;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作说明及提供的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2.标的物是否存在限制购买人条件,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若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拍导致后续标的无法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六、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6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1000030657&language=zh)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清余款后2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亚壹城支行,账号:6232813850017872613),交纳保证金、余款时请备注案号(2024)云0102执恢146号,方便及时查询款项是否到账。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204086&knowledge=13500911&language=zh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腾房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若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1-682611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请登录访问“来拍法服(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571060(本标的咨询编号:4007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