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买来的房子到底是商铺还是住宅

房天下南昌二手房网  2012-04-16 08:47:00  来源:山西晚报
[提要]一起购房纠纷,案情十分简单,争议的焦点只有一个:买来的房子到底是住宅还是商铺。

一起购房纠纷,案情十分简单,争议的焦点只有一个:买来的房子到底是住宅还是商铺。

数年前,男子胡在太原购买了某楼盘的一层商铺,并交了1.5万元定金。10个月后,房地产公司通知胡签订正式合同。胡这时突然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标明的用途竟是住宅而非商铺。既然是住宅,为何价格比别的住宅高?胡找到开发商讨说法。

数次协商未果后,胡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胡的观点很明确:房屋的用途应当以房地局确定的性质为准。既然房地产公司卖给自己的房屋是住宅,就应当按照住宅价格来计算。房地产公司则认为,虽然房屋用途标明的是住宅,实际上却有商铺的价值。为此,还提出了三点作为佐证:其一,胡所购买的是一层住房,商用价值巨大;其二,胡所购买的房屋从设计、施工,都是按商铺进行的;其三,双方签订协议时,胡已经认可房屋本身属于商铺,其价格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因此,房地产公司请求法院解除购房协议,并判决胡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将出售给胡的住宅登记为商铺,存在一定责任。但就胡所购买房屋的规划和结构而言,其实际为商铺,胡要求以住宅价格购买的请求也不合情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胡3万元定金,并赔偿1万元损失。

责任编辑/liuyuan.nc.loan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