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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别 农民可自愿转为城市户口

房天下南昌二手房网  2014-01-09 09:32:00  来源:中国江西网
[提要]2014年6月底前,南昌市将统一实行“南昌市居民户口”登记政策,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日前,南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继1995年、2000年、2003年进行三次户籍制度改革后,南昌启动的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户籍制度改革,而南昌市也是第一个在中部地区省会城市中

2014年6月底前,南昌市将统一实行“南昌市居民户口”登记政策,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日前,南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继1995年、2000年、2003年进行三次户籍制度改革后,南昌启动的有史以来力度的户籍制度改革,而南昌市也是个在中部地区省会城市中进入操作层面户口一元化登记的。

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登记申领居住证,本着自愿原则,南昌市籍农业人口也可就近转为城镇居民。取消主城区户口迁移“三投靠”人员的附加条件限制,共同生活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再受年龄限制,允许在南昌市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落户。

同时,南昌市也继续放宽购房落户政策,凡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均可将本人、配偶以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户口迁入南昌市城区落户。

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后,可采取自主保留、流转及退出三种方式处理原来在农村承包的耕地。转户农民在承包期内,自愿将土地交回村委会的,可获得合理补偿。

另外,转户农民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年医疗保障,期满后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在农村没有享受低保,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审批后可享受所转地医疗保障。

针对南昌市转户后农户子女的就学问题,《实施意见》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抬高门槛或拒收转户农户子女。在城镇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农户子女可根据就近原则安排就学。办理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农户子女则享受当地城镇户口子女同等的教学待遇。

责任编辑/t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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