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昌市安义县迎宾大道丰和都会小区A11幢104铺的公告(第一次拍卖公告)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南昌市安义县迎宾大道丰和都会小区A11幢104铺。拍卖物建筑面积:58.11平方米。登记在南昌市森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用途:商业服务。产权证号:赣(2017)安义县不动产权第0001152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此次拍卖起拍价196000元,保证金:39200元,增价幅度:1900元。
本平台为本院委托的唯一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拍卖辅助机构参与竞拍,亦不收取任何相关竞买费用,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竞拍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竞拍的,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况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可自行上门协商收房,如遇阻扰,按法律程序进行,时间不定!
房屋按现状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自行现场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南昌法院拍卖的(本市/其他城市)商品住房依照最高法院规定应当执行限购政策,竞买人参与竞买,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其他城市)对拍卖标的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如无购房资格,将依法承担悔拍、竞买无效以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向执行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至请求执行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期间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在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给职能部门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人应当在本院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税费缴纳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拍卖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及相应的滞纳金等所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注意:
赠与、继承、离婚析产、单位、非住宅等房产的交易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国家机关应收取的相关费用较高,请竞买人详细咨询标的物当地不动产、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等后谨慎竞买。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需申请委托竞买、联合竞买、免交保参拍的,须在开拍前三天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依法不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冻结、没收保证金。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36050152015000000157-3232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电话:0791-88681142(王法官)
看房联系人:13767422399(饶先生)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竞拍须知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或条件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购买政策(如限购等)的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需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92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东湖支行,账号: 36050152015000000157-323292),缴纳成交价余款后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除保证金不予退回外,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在法院送达过户的法律文书给房管部门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当在本院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办理税费缴纳等手续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应当在本院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20日内办理证照转移、变更等手续,如未在20日内办理,未完成变更登记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为法院净得款,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电话:0791-88681142(王法官)
看房联系人:13767422399(饶先生)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